个人信息的处理相关事项
株式会社 哒鸣咙信息科技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标准,制定了《个人信息保护方针》,并根据该方针妥善处理个人信息。
如果需要超出事先明确告知的使用目的范围使用您的个人信息,本公司将在事先通知您并取得您的同意后进行使用。
-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提供主体 | 使用目的 | 信息公开范围 |
客户个人信息 | ・为联系客户提供服务,包括:申请受理、服务通知、意见反馈 | 信息公开 |
业务合作方提供的信息 | ・为履行合同和业务合作的联系、履行要求等用途 | 信息公开 |
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 | ・为进行系统开发业务而使用 | 非公开 |
求职者个人信息 | ・用于招聘相关的沟通和应聘评估工作 | 信息公开 |
员工个人信息 | ・用于人事管理、健康管理、安全管理等用途 | 信息公开 |
除以下情况外,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:
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需要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,本公司会对委托方进行严密调查,并确保委托方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,同时进行监督。
咨询窗口
个人信息开示申请相关事宜
如果您希望申请查看您自身的个人信息记录,本公司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迅速处理。但是,如果无法确认您身份的真实性,可能无法进行信息开示。
- 信息开示申请流程:
您需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公司的个人信息咨询窗口。
联系方式:
申请时需联系个人信息咨询窗口,索取《个人信息开示申请表》。
填写完整申请信息后,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回本公司。
- 手续费:
开示申请的手续费为 1,500 日元(含税),需在申请时支付。
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,具体账户信息会在申请时告知您。
① 如果是本人申请
进行电话身份确认后,如无法确认,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:
驾驶证复印件
护照复印件
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复印件
其他可作为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复印件
备注: 请确保隐去本籍地的详细信息,仅保留所在都道府县名称。
② 如果由代理人申请
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,需要在申请表中同时附上以下文件:
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: 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文件的复印件:
驾驶证复印件
护照复印件
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复印件
其他可作为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复印件
委任状:
委任状需由本人签字,并附上印鉴登记证明书。
如果代理人是亲权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,可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文件代替委任状。
③ 回答方式
根据您的指定方式进行回复。但若采用您指定的方式有困难,本公司将在事前与您协商后变更回复方式。
其他个人信息相关咨询
如有其他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疑问或申请,请联系以下个人信息咨询窗口。
个人信息咨询窗口:
联系人: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 / 代表董事社长 高 明
电话:03-4361-3157
电子邮箱:privacy@daminglong.net
关于个人信息提供的自愿性说明
个人信息的提供为自愿性行为。但是,如果您选择不提供个人信息,可能导致以下情况:
无法享受本公司的相关服务。
无法对您的咨询或请求进行回复。
感谢您对本公司的理解与支持!